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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“倍增计划”项目计划的通知
全电办[2008]03号
2008-05-05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,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:

  为做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,根据《关于报送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“倍增计划”项目的通知》(全电办[2008]01号)的要求,经各地方、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组织和推荐,并经我办组织的2008年“倍增计划”立项专家评审,确定2008年“倍增计划”项目计划。现将2008年“倍增计划”项目计划下达你单位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本次计划项目共285项,项目总投资为63.09亿元,其中贷款总额为28.42亿元。

  二、请与当地金融机构密切配合,做好2008年“倍增计划”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工作。

  三、请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,做好2008年“倍增计划”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,并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我办。

  四、项目完成后,请及时做好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。有贷款的项目验收合格,经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推荐,可申请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“倍增计划”专项贴息支持。

  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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